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和《南京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条(入学与注册)之规定,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教学点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现拟对魏丹等209名同学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疑议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3587160, 025-83239630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
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 5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