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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日常工作(毕业登记、学位申请、档案、免考和查询成绩等)的相关业务说明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3-10-27

一、 自考毕业登记办理:

1、 毕业办理时间:

每年两次,上半年在5月中旬,下半年在11月的中旬,请考生(助学、二学历和专接本)与所在办学院系联系办理毕业登记事项。社会考生请与当地考办联系办理。一旦错过时间不能办理,只能等下一次办理。

2、 毕业申请条件:

1) 所有课程全部通过。

     2) 在系统内已进行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

  3) 申请本科段毕业证书时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查询的专科毕业证书(02年以后入学的需要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审核因学信网认证不通过导致毕业不能办理的,考生自己承担后果四年制高本助学考生可申请专本同办

    4 )按照考试院规定,毕业登记之前必须在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上自助完成资审(http://sdata.jseea.cn/),  否则将无法办理毕业登记(自考专科本科同时办理除外)。

3、 注意事项:

1) 思想品德鉴定表请按照办学院系统一发放格式认真完整填写,并且手写签名,不得使用黏贴的签名照片

2) 申请毕业前注意成绩是否符合申请学位的要求,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考生申请毕业后将无法通过刷分申请学位。

3) 毕业生信息必须签字核对确认,考生如果未进行签字确认导致毕业证书有任何问题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 照片要求见附件。片不合格导致毕业证书办理失败的,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4、毕业证书颁发:应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学信网电子注册完成后发放。(11月的中下旬办理毕业的,预估发放时间为次年的3月,5月的中下旬办理毕业的,预估发放时间为当年的9月)。具体发放时间以江苏省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二、自考学位申请:社会考生请在每年4月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通知,助学、二学历和专接本考生的学位申请,请按照办学院系的通知时间办理。学位申请需在毕业证拿到一年内办理。学位证书发放需在毕业证书上网后。(学位申请表请填写两份,一份上交留档,一份用于考生档案,要求填写完整,签名必须手写,其他部分可以电脑打字或者手写。)

学位授予请参考:南京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执行,该通知在我院网站已有。

三、毕业和学位的档案:

档案:自考以往的档案一律不转到我校,考生毕业时,毕业档案在毕业证书发放时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助学、二学历和专接本的考生由学院盖章封口发给学生。社会自考在考办领取。考生自己交到档案所在处(考生拿到档案请不要拆封口)。

学位档案:请将学位申请表由办学院系(助学、二学历和专接本)和继续教育学院(社会自考)盖章封口发给学生。考生自己交到档案所在处(考生拿到档案请不要拆封口)。档案有问题需要重新密封的,请联系所在院系统一办理。

四、免考办理:

免考需要提前半年办理,才能用于毕业,办理时间以考试院通知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助学、二学历和专接本)与所在办学院系联系办理免考事项。社会考生请与当地考办联系办理。具体办理参考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五、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或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确有异议的,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微信“南京社考”公众号通知,提交成绩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