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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11

各办学学院及有关毕业生:

按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今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工作将于本月进行。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考毕业时间安排如下:(各类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毕业登记,过期无法登记,后果自负。

(一)社会自考:考生在信息平台中上传毕业材料图片、核对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申请。登记时间:5月17日-5月27日。5月25-29日区县毕业初审。

(二)助学(含二学历):请考生与所在办学院系联系办理毕业。办理登记时间:5月17日-5月27日。

(三)专接本:由专科学校具体办理毕业。办理登记时间:5月17日-5月27日。

(特别提醒:如需学位,请在满足学位条件再办理毕业,毕业后不能刷学位、英语和论文成绩。学位申请限定在毕业后一年内。社会考生本次毕业的请在明年4月看本院网址关于学位办理的通知,按照通知时间办理学位。助学和专接本的考生符合学位条件的,在办理毕业时,请同时申请学位。)

二、毕业登记时对本科段资格审核的要求:(资审办理的相关通知请参考我院网站上“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资格审核办理的通知”)

1、社会自考:对资审结果非“完全匹配”的考生,需先对本人资审情况进行确认并完成材料上传后,才能进行毕业申请。

2、助学专业:不能为尚未完成资审或资审不通过的考生办理登记毕业。涉及自考专、本同办的考生,须先登记专科毕业,再登记本科毕业。

3、专接本:尚未完成资审或资审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毕业登记。

4、二学历:先办理毕业,后进行资审。

5、学历认证报告需进行人工审核。因学信网不再提供学历认证库供查询,各办学单位应收取考生《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时,并扫二维码或查编码辨别真伪。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照片要求:严格按《关于做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集,详见附件。照片基本标准为:300dpi、480*640、20K-40K之间,JPG格式。

2、思想品德鉴定表:

a、思想品德鉴定表:由院系批量生成,基本信息由系统根据考生信息自动填写。然后交给考生填写自我鉴定,办学单位填写对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考生签名必须手签,不能电子签名或者复制图片黏贴上去。填写后加盖院系公章,公章需要完整清晰。(助学和专接本思想品德“单位鉴定部分”由所在办学院系或专科学校完成)

b、填表日期在:2024年5月17日-5月27日之内,年月日均需完整填写。考生签名日期必须在单位日期之前。整张表格完整(底部填表说明的五项应在同一张纸上)。

3、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必须使用省考试院统一下发的空白登记表黑白打印。其中,社会自考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地考办负责打印及发放,助学专业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主考学校负责打印及发放,专接本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专科学校负责打印及发放。考生需要仔细核对自己的信息,填写正确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比如正确的手机号码)。

4、毕业证书发放

毕业证书颁发应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学信网电子注册完成后发放。(具体时间需等考试院通知,预估发放时间为24年的8月前后)。请领取毕业证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此两样请院系密封盖章发放给考生,考生上交档案所在处。

联系咨询电话:025-83587323, 025-83587159 ,025-8358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