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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时间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05

根据学校最新工作部署,现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报时间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调整安排

自2025年6月30日起,我校自考学士学位评审工作将由现行年度单次申报调整为一年两次申报制度:

1. 6月申报批次:受理前一年12月全部毕业考生当年6月毕业的专接本和助学考生学位申请。

2. 12月申报批次:受理当年6月毕业社会自考考生的学位申请(少数6月毕业的助学考生资审有问题的也纳入此批次)。

二、调整原因说明

本次调整符合学历信息同步的规范性要求。同时增加12月申报批次,保证6月毕业的社会自考考生尽快获得学位。

三、2025年学位申请批次安排

1. 2024年度(含2024年6月及12月)毕业考生及2025年6月专接本和助学考生统一于2025年6月申报批次受理学位申请。

2. 2025年6月毕业的社会自考考生统一纳入2025年12月申报批次。

四、注意事项

1. 请考生及时登录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查询具体申报流程,一般在毕业工作完成后公布具体事宜。

2. 请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完成学信网学历信息核验。

3.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以当次申报公告为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致电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咨询。025-83587323,025-8358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