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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报2025年学士学位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5-03-05

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学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特别提醒2025年6月毕业的考生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2025年12月办理将办理本次毕业考生学位)

社会自考考生

一、申请资格条件,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

1.下列学位课程要求均分≥70分。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课程:

- 2023级及以前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管理学原理(或管理学原理[中级]),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或工程造价管理) ,建筑施工技术。

b)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或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工程质量管理(或房屋构造)。

- 2024级新生: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质量管理。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课程:

- 2023级及以前考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化工传递过程(或传递与分离),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 高等数学(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b)化工原理(或精细化工概论),化学反应工程,化工工艺学。

- 2024级新生: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工艺学。

2.论文要求:答辩成绩良好及以上(含良好)。

3.英语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60分或者CET-4成绩≥425分(须提供与毕业证书院校一致的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清单

(一)纸质材料(顺丰快递寄送,拒收其他快递)。

1.《社会自考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

首页标注:申请序号(详见附件)+姓名+手机号,如有英语免考,请附英语免考证明(CET-4证书复印件及对应毕业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通过QQ群提交)

1.学历照片:蓝底证件照(与毕业证书同版); 格式:JPG,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 分辨率:480×640像素;大小20-40K。

2.学位论文: 完整电子版(含封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 格式要求详见群内通知。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1.材料寄送:

▶时间:2025年4月17日-19日(暂定,以群公告为准)。

▶收件信息: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赵老师 ,电话:025-83587323。

※ 提前寄达或使用非顺丰快递将不予接收

2.审核公示:2025年5月初公布审核结果, 通过审核者关注学位申请群内的网上缴费通知,按时缴费。

四、重要提示。

1.信息沟通渠道:

▶学位申请QQ群:1033178171 (仅限社会自考考生加入)。

▶咨询电话:025-83587323 / 025-83587735,(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2.特别说明: 所有复印件均需保证字迹、印章清晰可辨。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专接本和助学专业考生申请事项

一、申请时间。

1.学位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6月1日(暂定,具体以所属学院通知为准)。

2.学位办理批次:2024年办理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考生。(2025年6月毕业考生纳入2025年6月学位授予批次)

二、申请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四项)。

1.学位课程要求: 考试计划规定学位课程平均分≥70分。

2.论文要求: 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含良好)。

3.英语要求(二选一)。

▶自学考试英语(二)成绩≥60分。

▶CET-4成绩≥425分(证书颁发院校须与毕业证书一致)。

4.考纪要求: 在校期间无考试违纪记录。

三、申报材料清单(所有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学位申请表》,需要考生申请打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免考证明材料,CET-4证书复印件(附对应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电子资料:

① 蓝底证件照(与毕业证书同版,JPG格式,480×640像素,身份证号命名,大小20-40K)

② 毕业论文完整电子版(含封面、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四、办理流程

1.考生填写《学位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

2.所属学院完成资格初审 , 材料真实性核验, 加盖学院公章。集中报送。

3.报送要求:

1、按《学位申报表汇总》序号排序(专业→准考证号)。

2、材料右上角铅笔标注统一编号。

3、仅接受学院集体申报,不受理个人提交。

五、费用标准: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人(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02〕114号、苏财综〔2002〕118号、苏考委办〔2002〕52号)

**特别提示**

1.材料接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业务咨询:025-83587323(赵老师)

3.材料模板详见自考办工作群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