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学院及有关毕业生:
按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今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工作将于本月进行。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考毕业时间安排如下:(各类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毕业登记,过期无法办理毕业登记,后果自负。)
(一)社会自考:考生在信息平台中上传毕业材料图片、核对个人信息、提交毕业申请。登记时间:以当地考办通知为准。
(二)助学(含二学历):请考生与所在办学院系联系办理毕业。办理登记时间:5月16日-5月28日。
(三)专接本:由专科学校具体办理毕业。办理登记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特别提醒:如需学位,请在满足学位条件再办理毕业,毕业后不能刷学位、英语和论文成绩。学位申请限定在毕业后一年内。助学和专接本本次毕业的考生,请随毕业一起申请学位。社会考生本次毕业的考生,请在毕业登记结束后,7月看本院网址关于学位办理的通知,今年对社会考生将增加12月办理学位的批次。)
本次不办理毕业的考生,下半年毕业必须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才能毕业。2024年以前的注册的考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过渡期内,选择老计划毕业,可以替代一门除英语外的课程,如需要学位,学位课程不能替换,不要学位,则学位课程也可以替换。
二、毕业登记时对本科段资格审核的要求:(资审办理的相关通知请参考我院网站上“关于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资格审核办理的通知”)
1、社会自考:对资审结果非“完全匹配”的考生,需先对本人资审情况进行确认并完成材料上传后,才能进行毕业申请。
2、助学专业:不能为尚未完成资审或资审不通过的考生办理登记毕业。涉及自考专、本同办的考生,请与院系联系办理毕业。
3、专接本:尚未完成资审或资审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毕业登记。
4、学历认证报告需进行人工审核。因学信网不再提供学历认证库供查询,各办学单位应收取考生《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时,并扫二维码或查编码辨别真伪。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照片要求:严格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采集,详见附件。照片基本标准为:300dpi、480*640、20K-40K之间,JPG格式。照片没有耳朵的,佩戴首饰的,眼镜反光,眉毛遮挡,光线不均匀等均为不合格请务必注意,严禁未经考生同意擅自更改考生毕业照片。
2、思想品德鉴定表:
a、由院系批量生成,基本信息由系统根据考生信息自动填写。然后交给考生填写自我鉴定,办学单位填写对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考生签名必须手签,不能电子签名或者复制图片黏贴上去。填写后加盖院系公章,公章需要完整清晰。(助学和专接本思想品德“单位鉴定部分”由所在办学院系或专科学校完成)
b、填表日期在:2025年5月16日-5月28日之内,年月日均需完整填写。考生签名日期必须在单位日期之前。整张表格完整,印章清晰(底部填表说明的五项应在同一张纸上)。
3、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必须使用省考试院统一下发的空白登记表黑白打印。其中,社会自考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地考办负责打印及发放,助学专业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主考学校负责打印及发放,专接本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所在专科学校负责打印及发放。考生需要仔细核对自己的信息,填写正确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比如正确的手机号码)。
4、毕业证书发放
毕业证书颁发应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在学信网电子注册完成后发放。(具体时间需等考试院通知,预估发放时间为25年的3月前后)。请领取毕业证同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此两样请院系密封盖章发放给考生(考生不得拆封口),考生上交档案所在处。
联系咨询电话:025-83587323, 025-83587159 ,025-8358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