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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学考试2017年以前(含2017年)专业计划的考试和毕业办理时间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10-24


教育部于2018年1月发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相关文件,对自考专业进行调整,2018年开始已经执行新专业目录。


我校对照自考专业调整计划,于2018年起全部采用新专业,2017年以前的专业(含2017年)最晚将于2021年6月30日停止颁发毕业证书。2017年以前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论文答辩、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0年上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20年12月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办理完毕,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受理2017年以前(含2017年)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已经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规定的时间,调整和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计划、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以便能按期拿到毕业证书。具体请与当时所在办学院系联系,如果联系不到请电话025-83587735,02583587323,02883587159。


南京工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