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八条、第十条之规定和《南京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条(入学与注册)之规定,对未按入学要求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的学生,经研究决定,取消该批学生的入学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26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 霞 李寿菊
联系电话:025-83587160 025-83239630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9级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
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