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南京工业大学自学考试考生申报2019年学士学位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3-25


为保证2019年成人学士学位评审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社会自考考生:

一、申请条件: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学位课程均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论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英语二成绩60分以上或cet-4达到425及以上。

工程管理学位课程是:管理学原理,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建筑施工技术,工程项目管理;

化学工程学位课程是:化工传递过程(或传递与分离),化学反应工程,化工热力学, 高等数学。

cet-4成绩有效期首尾为六年,学校须和已经获得的毕业证书学校一致,提供cet-4证书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需要交的资料:

1、其他材料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社会自考学位申请表、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有其他材料放最后一页。在第一页毕业生登记表上标明序号(序号请在附件里查询)、名字和手机号码。

2、照片:要求与毕业证书照片同底的二寸蓝底照片二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和序号。

3、论文:要求有论文指导老师签名的毕业论文全套一份,论文封套上请右上角注明序号。原有的论文编号请划掉。

三、数码照片要求:采集的图象大小为210X150(高X宽),蓝底。存储为JPG格式,图象文件名为*.JPG。文件小于10K*为自己身份证号码。不符合格式要求导入不了系统,后果自负。请通过qq群里发照片文件给赵老师(qq群里预先发给找老师,请发文件不要直接截图发)。

四、审核过程:纸质材料请在414日到420日之间通过顺丰快递邮寄(拒收其他快递),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赵老师。电话:025-83587323。材料审核后,会在4月底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及网上缴费信息。

南京工业大学2019年学位QQ群:581514632。群图片见附件(现在腾讯的设置只能扫码添加,搜索不到qq群了。)

五、如有问题咨询请打025-83587323,025-83587735



自考助学考生:


一、申请受理截至时间:2019429日;

二、申请条件: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学位课程均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论文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英语二60分。

三、申请材料:

1.《学位申请表》

2.《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与毕业证书同底的电子照片及二寸蓝底照片二张(数码照片要求: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210X150(高X宽)。存储为JPG格式,图象文件名为*.JPG。文件小于10K*为自己身份证号码。纸质照片背后请填写自己名字。)

4.教学计划复印件、免修证明、论文答辩记载表;

5. 毕业论文一份备查;

6.《自考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包括《2019助学自考学位申请表》、《学位申报表》。

四、办理程序及要求:

第一步,考生填写《学位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及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第二步,将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资审材料及《自考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在申请时间内报自考办,同时缴纳学位申请费,不接受助学自考学生个人报名。

要求:学生资审材料请按《资格审查表》的序号排列,并在右下角用铅笔编号。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9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