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上报2019年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拟开办专业及招生人数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2-27


各办学学院:

根据考试院的相关通知精神,2019年的招生计划上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应为考试院公布的2019年拟开办助学专业及第二学历专业,(见附件1),所有申报专业应严格在附件所列专业列表范围内选择,第二学历专业应选择层次为本科的专业。

二、申报专业分为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两种,请分别按照附件23格式填写,确保信息准确。对于本单位新增助学专业、第二学历专业,应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所申报专业必须为南京工业大学普本已开设专业。

三、本着“安全、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2019年我省暂停本年度助学专业校外助学点的新申报工作。2018年已批复、备案的校外助学点及专业点,且2018年已招生,2019年仍有招生意向且为附件1中所列专业可报我院备案(主考学校、开考专业名称、校外助学点名称均需与2018年一致,备案表格见附件4),对于2018审批、备案,但未招生的专业,将不再予以备案。所有校外助学点专业未备案前不得在通用平台进行申报。

四、请各单位于 312日前将电子文稿及纸质稿交给自考办,如遇问题,请与自考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358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