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申请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社会自考生,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管理”专业答辩日期为2018年3月19日至22日(详见答单)。
二、“化学工程”专业答辩日期为2018年3月24日
三、答辩时间:答辩当天上午8:40分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集合,答辩于上午9时开始。
四、答辩地点:丁家桥校区生活区继续教育学院212室,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0号。
五、答辩前要求:
1、全套毕业论文(设计)一式两份,必须经指导教师的审核批阅后方可参加答辩,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2、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载表,要求3月9日之前交指导老师(A4纸正反面打印,并在正面右上角注明“报到号”,具体事项可咨询指导老师)。逾期未交者,按自动放弃答辩处理。
3、答辩当天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答辩前验查。
未详事宜,请电话咨询:025-83587159
附件:
2018年3月答辩名单.xls
答辩记载表.doc
南工大继教院自考办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