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申请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社会自考生,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日期:“工程管理”专业为3月21至22日。
“化学工程”专业为3月24日;
二、答辩时间:答辩当天上午8:15分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集合,答辩于上午8时30分开始。
三、答辩地点:丁家桥校区生活区研究生楼212室,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0号。
三、答辩前要求:1、全套毕业论文(设计)一式两份,必须经指导教师的审核批阅后方可参加答辩,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2、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载表,要求14日前交指导老师(A4纸正反面打印,并在正面右上角写明报到号,具 体事项可咨询指导老师)。
3、答辩当天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答辩前验查。
附:2017-3答辩名单.xls
答辩记载表.doc
南工大继教院自考办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