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申请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社会自考生,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日期:2016年9月19日至21日(具体参见《2016年9月答辩名单》);
二、答辩时间: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答辩当天上午8:40分至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丁家桥校区生活区研究生楼212室集合-南京新模范马路30号)。答辩于上午9时开始。
三、答辩前要求:1、全套毕业论文(设计)一式两份,必须经指导教师的审核批阅后方可参加答辩,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2、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载表(A4纸正反面填写,具体事项请与指导老师联系)。
附:1、2016年9月答辩名单.xlsx
2、答辩记载表.doc
南工大继教院自考办
2016年8月31日